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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中天厚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岩棉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03-02 16:56:00 点击数: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有关规定,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确山县中天厚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岩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确山县中天厚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岩棉生产项目位于驻马店市确山县建筑产业现代示范园内。项目生产工艺:利用玄武岩、矿渣等为原料,然后经高温熔融、成纤、集棉、 摆锤、打褶加压、固化、制品切割等生产工艺。主要设备:原料加料系统、熔融系统、成纤系统、集棉系统、固化系统、制品切割系 统及电气控制系统等设备。项目总投资为16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0亩。项目已在确山县发改委备案,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2)环评机构进行现场踏勘和环境现状调查;(3)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4)建设单位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公众意见调查;(5)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6)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把握项目主要环境问题,进行环境保护措施技术论证,确保区域环境质量要求。
  (2)充分考虑项目实施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和环境制约因素,评价项目建设的环境合理性。
  (3)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以协调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本项目选址是否合适?
  (2)您对本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环境现状有何看法和建议?
  (3)您认为本项目实施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哪些影响?
  (4)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有什么合理化建议?
  (5)您对本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确山县中天厚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63200
  地    址:确山县产业集聚区朗陵街道办事处办公楼
  联系人:王景超
  联系电话:13513999854
  邮箱:jch351@sohu.com

  确山县中天厚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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