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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中天厚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万吨岩棉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07-05 15:14:00 点击数: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确山县中天厚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万吨岩棉生产项目
  项目概况:确山县中天厚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万吨岩棉生产项目位于驻马店市确山县产业集聚区内。项目生产工艺:利用玄武岩、矿渣等为原料,经高温熔融、成纤、集棉、摆锤、打褶加压、固化、制品切割等工序后制成产品。主要设备:箕斗上料机、输送皮带机、四辊离心机、鼓风机、摆锤机、切割机、打褶机、碎边风机等设备。项目总投资为16000万元。项目占地约60亩。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①施工扬尘
  项目施工期对周边居民住宅小区的环境空气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洒水降尘、冲洗路面、运输车辆加盖等措施防治粉尘污染,以降低施工粉尘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施工期造成的大气污染是短暂的、可恢复的,施工结束后,影响将随之消失。
  ②施工污水
  本项目基本不产生施工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期间施工场地采用旱厕,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向市政管网。
  ③施工噪声
  建设单位应在施工阶段尽可能的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可确保施工场界处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限值要求,大大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目标的不利影响。。
  ④施工固废
  各施工阶段的固体废物只要及时清运,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营运期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是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其中,废气主要为熔化炉烟气、热风炉烟气、集棉及固化废气、产品切割废气和食堂油烟等;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不产生生产废水;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渣球、边角料、除尘器粉尘、生活垃圾、废过滤棉和废碳纤维等。
  三、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影响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拟采取洒水抑尘、冲洗路面、运输车辆加盖等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施工废水应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清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设备等一系列措施来防治噪声对周围造成影响;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理,产生的建筑垃圾只要及时清运,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是熔化炉烟气、热风炉烟气、集棉及固化废气、产品切割废气和食堂油烟。
  本项目熔化炉废气和热风炉废气采用抽风机一并收集送入三级脱硫除尘处理后由不低于30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除尘系统除尘效率达98%,脱硫效率约为80%;集棉及固化废气和切割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该处理设备除尘效率为95%以上;集棉机和热风炉排出的废气中含有机污染物,项目将集棉机和热风炉产生的废气通过管道由风机引入“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进行治理,治理后集棉和固化废气与产品切割废气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熔化炉和热风炉废气主要污染物烟尘、SO2和NO2的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要求;NO2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速率的要求。
  综上,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废水外排园区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产固废主要来自于废岩棉、熔化炉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脱硫污泥。废岩棉经粉碎机粉碎后回收再利用,不排放;熔化炉炉渣主要成分为铁及少量的铝、镁等金属元素,外售综合利用,不排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可用作制砖原料,外售综合利用,不排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4)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提升机、鼓风机、切割机等。项目通过调整项目平面布置,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在正常工况下,厂界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确山县中天厚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万吨岩棉生产项目位于确山县产业集聚区内。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符合驻马店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的要求。项目采用成熟可靠的环保措施,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周边公众支持该项目建设。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落实本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可知,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环评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查阅方式:可以到确山县中天厚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楼查阅。
  查阅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本次公众参与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项目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意见;对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
  征求意见形式: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可通过发送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五、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确山县中天厚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63200
  地址: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中天厚德新材料有限公司院内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3939614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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