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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组织召开河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基本思路培训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1-05-07 16:52:00 点击数: 作者:

  为了帮助我司技术人员加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基本思路学习,提高为政府企业服务的专业能力,秉承“专业,高效,诚信,创新”的企业理念,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于2021年3月21日开展技术培训会。
  本次培训由我司总工程师为我们在“十四五”规划编制中的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讲解,培训交流会上,主讲人系统性的讲解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基本思路及编制重点,筛选出一部分有代表性的、适应于我司业务范围的重点问题,采用“重点部分详解——典型案例分析——互动答疑”的方式,进行了重点讨论解释,现场讨论热烈,气氛浓郁。
  本次培训交流会为我司技术人员关于“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报告编制的关键要求中提供了一个更明确的指导,解决了近期项目遇到的主要问题,各参会技术人员纷纷表示获益匪浅。


  新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3号),新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
  2020年12月2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3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点将报告表分为污染影响类和生态影响类,配套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编制内容及格式做出了指向性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印发的《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试行)内容及格式的通知》(环发〔1999〕178号)废止。
  上述新文件的发布,从根本上解决了长久以来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深度的不确定性,明确了专项评价的设定原则、各个环境要素的现状监测内容及预测分析的深度,使报告表编制“有法可依、有法可行”。
  只有更早、更快、更好的了解熟悉新的政策指向,才能拿出最好的一面为企业事业单位服务,才能以过硬的能力为环保主管部门把好建设项目环保第一线。
  附件: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
  附件下载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5/202101/t20210104_8158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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