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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安阳热电(2×12MW)燃煤背压机组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7-09-28 14:45:00 点击数: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华能安阳热电(2×12MW)燃煤背压机组工程
  项目概况:本项目在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内(汤阴县东南汤伏路与众品大道交叉口东北角),本项目拟新建3台蒸发量为130t/h的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2台12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其中,在采暖期本项目电厂锅炉所产蒸汽经背压机发电后,供汤阴县城市供暖用热和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内热用户使用。项目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电厂占地面积6.38hm2,项目总投资约5.3亿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和营运期。
  施工期主要是施工带来的扬尘、噪声、生活废水和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是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其中,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煤烟气,煤场、输煤系统和筛碎系统粉尘;生产废水主要为化水车间排水、含油废水、含煤废水、脱硫废水及冷却循环水排污等;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和生活垃圾等;本项目噪声主要分为机械动力噪声、气流动力噪声及电磁噪声等,主要噪声设备包括汽轮机、发电机、变压器、各种泵和风机等。
  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影响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必须按照“六化、三必须”(“六化”即:施工工地周边围挡化,物料堆放覆盖化,出入车辆冲洗化,施工现场地面硬化,拆迁工地作业湿法化,渣土车辆运输密闭化。“三必须”即:必须安装高空喷淋装置,必须安装自动冲洗装置,必须安装扬尘防治远程监控装置)的要求控制。施工废水应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清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设备等一系列措施来防治噪声对周围造成影响;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理,产生的建筑垃圾待项目建设结束后统一清运。
  2、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是烟尘、SO2、NOX和粉尘。
  项目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不设烟气旁路和GGH),设计脱硫效率99.2%。采用低氮燃烧+SNCR脱硝装置,设计脱硝效率80%,脱硝剂采用尿素。项目采用五电场静电除尘器,考虑湿法脱硫系统除尘效果,综合除尘效率为99.97%。除尘、脱硫、脱硝对汞的协同脱除率不低于70%。采取上述措施后,设计(校核)煤种烟尘、SO2、NOX和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标准要求,同时满足《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2093号)要求(烟尘10mg/Nm3,SO235mg/Nm3,NO250mg/Nm3)。项目建成后,替代汤阴县及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内94台小锅炉,对汤阴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较为明显。
  本项目采用封闭煤场,输煤栈桥采用全封闭方式,各转运点的带式输送机头部护罩和尾部导料槽出口位置设置自动干雾抑尘装置,各转运站及筛碎系统设除尘设备,有效地避免了煤尘对环境的影响。
  综上,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化水车间排水、含油废水、含煤废水、脱硫废水及冷却循环水排污等。本工程采用干除灰方式,粉煤灰和锅炉渣全部综合利用,因此本工程无冲灰水排放。
  化水车间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站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脱硫工艺用水、输煤系统冲洗水进和降尘用水等,不外排;脱硫废水经厂区脱硫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干灰调湿、煤场喷洒等;含油废水送入一体化油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收至复用水池,回用于油罐区地面冲洗和油罐区降温喷淋;含煤废水采用煤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回收至复用水池,回用于干灰调湿、输煤系统冲洗等;机械通风冷却塔循环水排污水排入工业废水收集池后回用于干灰调湿、煤场喷洒等。
  生活污水收集后送至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地浇洒、煤场喷洒、厂区道路降尘用水等。
  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在厂址周边各设置地下水监测井。电厂厂区雨水通过管网收集后自流排至附近市政雨水管道。
  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对外环境无废水外排,对水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和生活垃圾。
  本项目的除灰渣系统采用气力除灰、机械除渣设计,除灰系统将灰输送至灰库,灰库内飞灰可通过湿式搅拌机将干灰调湿后用干灰散装机将干灰直接装罐车运至建材企业(如水泥生产、建材及烧结灰渣砖等企业);除渣系统采用炉底渣经滚筒冷渣器冷却后输送至渣仓,再由汽车外运至建材企业;本项目脱硫石膏由汽车运至建材企业;灰、渣及脱硫石膏未利用完部分暂存于建材企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分为机械动力噪声、气流动力噪声及电磁噪声等。主要噪声设备包括汽轮机、发电机、变压器、各种泵和风机等。项目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正常工况下,厂界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华能安阳热电(2×12MW)燃煤背压机组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选择合理,符合汤阴县城乡总体规划和汤阴县产业集聚区规划的要求。项目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装备和工艺,利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作为电厂水源,对污染源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对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以及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环境风险可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及选址是合理可行的。
  综上所述,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华能安阳热电(2×12MW)燃煤背压机组工程的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项目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意见;对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
  征求意见形式: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可通过发送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五、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邮政编码:450016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出版大厦北七楼
  联系人:上官云峡                    联系电话:15503710569
  传真:0371-87519693                  邮箱:sgyx@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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