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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普朗克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950吨百分之九十五噻虫嗪原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02-27 14:46:00 点击数: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开封市普朗克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950吨百分之九十五噻虫嗪原药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为开封市普朗克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现有项目上的改扩建项目。本项目利用2-氯5-氯甲基噻唑、3-甲基-4-硝基亚氨基全氢化-1,3,5-噁二嗪、二甲基甲酰胺(DMF)、碳酸钾、盐酸等原辅材料,采用合成、、结晶、酸化、精制提纯、离心干燥、干燥包装等生产工艺,生产年产1950吨百分之九十五噻虫嗪原药。项目占地总面积1036平,总投资972.17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点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和营运期。
  施工期主要是施工带来的扬尘、噪声、生活废水、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是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其中,废气主要为合成废气、废气、脱盐装置废气、包装废气以及无组织排放废气;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酸化脱盐废水和精制提纯脱盐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喷淋塔排水;固体废物主要为合成分离碱渣、残余物、脱盐装置盐分等;噪声源主要有离心机、真空泵、冷冻机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好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对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清扫抑尘作业、设置防尘网、避免敞开式运输等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厂内现有处理设施处理。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设备等一系列措施来噪声对周围造成影响。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理,产生的建筑垃圾待工程建设结束后统一清运。
  2、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有颗粒物、HCl、DMF等。本项目对合成废气、废气及脱盐装置废气拟采用“水喷淋”吸收处理,然后通过15m排气筒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农药建设项目》(HJ582-2010)多介质环境目标值后达标排放;包装废气主要是噻虫嗪产品颗粒物,通过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收集后,再经过水喷淋回收产品,少量颗粒物则通过15m排气筒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后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是HCl、DMF等,各无组织废气在采用加强管理,进行收集、控制与治理后,厂界浓度均能达标。
  综上,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酸化脱盐废水、精制提纯脱盐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喷淋塔排水等。蒸汽冷凝水为清净下水,经冷凝后全部回用。本项目废水及现有生活污水进入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河南省《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 1135-2016)及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进入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事故池依托厂内现有的事故池。
  (3)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合成固液分离碱渣、残余物、废原料包装材料、污水站污泥和脱盐装置盐分等,危险固体废物依托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终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劳动定员依托现有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能够获得处理处置。
  (4)噪声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有离心机、真空泵、冷冻机等设备。主要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措施对设备降噪,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开封市普朗克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950吨95%噻虫嗪原药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鼓励类,符合产业政策,同时符合开封市总体规划、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运营后拟采取的污染措施可行,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环境风险可控。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综上所述,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开封市普朗克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950吨95%噻虫嗪原药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环评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查阅方式:可以到开封市普朗克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办公楼查阅。
  查阅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本次公众参与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
  1、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公众可以就项目厂址选择、项目性质、建设内容、环境适宜性及对自己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书面意见。
  八、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开封市普朗克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       邮政编码:475000
  联系人:赵总                         电话:0371-85515986
  传真:0371-65613846                   邮箱:416853887@qq.com
  2、评价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百花路交叉口万乘国际大厦               联系人:孙工       邮政编码:450000
  联系电话:0371-66687628                传真:0371-66687626
  E-mail:hnrh1661@126.com
  开封市普朗克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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