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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9-07-11 17:11:00 点击数: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泌阳县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
  项目概况:泌阳县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产业集聚区西环四路与金桥路交汇处西南角,由泌阳县丰和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规划建设总规模为900 t/d的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垃圾600t,二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垃圾300t。本项目为一期工程,拟采用1台600 t/d的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炉,1台余热锅炉,配套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年焚烧生活垃圾21.9万吨,年上网发电量为67.36×106kW?h,所需主要设备:垃圾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烟气净化系统、空压机、风机、水泵等。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5.71亩,项目总投资约31469.26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和营运期。
  施工期主要是施工带来的扬尘、噪声、生活污水、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是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其中,废气主要为垃圾焚烧烟气、垃圾存储及渗滤液处理站等产生的恶臭、水泥、活性炭、石灰等存储过程产生的粉尘;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定排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定排降温冷却水、化水车间排水、化验室废水、厂房冲洗废水、垃圾渗滤液以及卸料大厅、垃圾运输道路、地磅、垃圾车等冲洗废水等;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飞灰、废机油、废布袋、废活性炭、污泥和生活垃圾等;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及各类辅助设备(如冷却塔、泵、风机等)产生的动力机械噪声。
  三、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影响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拟采取洒水抑尘、设置防尘网、密闭运输等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施工废水应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清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设备等一系列措施来防治噪声对周围造成影响;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理,产生的建筑垃圾待项目建设结束后统一清运。
  2、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垃圾焚烧烟气拟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净化工艺处理,处理达标后经80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该技术是国际、国内控制垃圾焚烧产生二次污染的成熟技术。类比同类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其所排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汞、一氧化碳、汞、镉、铅、二噁英类等污染物可完全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
  在卸料大厅入口处设置空气幕防止臭气外溢;垃圾储坑全封闭式,采用机械送排风措施,使垃圾坑处于负压状态,垃圾坑池内壁加HDPE 膜防止臭气外溢。焚烧炉一次风机抽取垃圾储池及渗滤液收集池中的臭气,作为燃烧空气送入焚烧炉炉膛,垃圾焚烧炉停炉检修时,垃圾坑池及渗滤液收集池中的臭气经过活性炭除臭装置吸附过滤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后排至大气。
  飞灰储仓、飞灰搅拌设备、水泥仓、石灰仓和活性炭储仓等产尘点均采取密闭措施,粉尘经仓顶除尘器除尘后排放,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综上,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定排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定排降温冷却水、化水车间排水、化验室废水、厂房冲洗废水、垃圾渗滤液以及卸料大厅、垃圾运输道路、地磅、垃圾车等冲洗废水等。
  锅炉排污水进入降温池后用于冷却塔补充用水;冷却塔排污水回用作为飞灰固化用水、烟气净化用水、出渣机补水;除盐水制备浓水全部回用于出渣机补水;化验室废水、车间冲洗水、除盐水制备反冲洗水及生活污水均进入厂内新建的低浓度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全部用于冷却塔补充用水。垃圾储运系统冲洗废水、垃圾渗滤液及初期雨水采用“预处理+厌氧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反渗透(RO)”工艺,尾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后回用于石灰浆制备。部分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和经降温后的锅炉排污水等经市政管网进入泌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炉渣、飞灰、废机油、废布袋、废活性炭、污泥和生活垃圾等。本项目飞灰水泥稳定固化后送至泌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炉渣作为制砖原料综合利用;废机油为危险废物,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除臭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烟气除尘产生的废布袋均进入本工程焚烧系统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能够得到安全处理处置。
  (4)噪声
  项目噪声源为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及各类辅助设备(如冷却塔、泵、风机等)产生的动力机械噪声。项目通过采取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正常工况下,厂界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泌阳县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选址符合泌阳县相关规划的要求。项目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装备和工艺,对污染源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对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以及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环境风险可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及选址是合理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项目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意见;对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
  征求意见形式: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可通过发送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泌阳县丰和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63700
  地址:驻马店市泌阳县产业集聚区西环四路与金桥路交汇处西南角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15359855121   联系邮箱:3695460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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