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通知 > 公众参与公示

泌阳县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08-27 17:14:00 点击数: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有关规定,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泌阳县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泌阳县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位于泌阳县城西部,泌阳县产业集聚区西环四路与金桥路交汇处西南角,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50473.36平方米,折合75.71亩。项目建设总规模为900t/d,分二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垃圾600t/d,建设主要内容包括2×300t/d垃圾焚烧系统、1×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含垃圾卸料大厅、垃圾库、焚烧间、烟气净化间、工业水系统、渗滤液处理站等。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目录中的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20条“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确定环评机构后,环评机构进行项目前期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区域规划,对项目进行工程污染因素分析和环境影响识别,基于工程特点及区域环境特点,确定评价工作思路及重点评价工作内容,按照环境影响评级技术导则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送环保管理部门,在征求专家及领导意见后进行报告书的报批修改完善,最终报送环保管理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调查区域内的环境现状和污染源情况,分析工程的主要污染因素,预测项目产生污染物对当地的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污染物治理措施的可靠性,针对工程中存在的生产事故和污染事故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分析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和二次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送环保管理部门审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范围包括本项目受影响区域,主要调查相关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传达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传达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五、公示时间及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本次公告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一次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提出意见时间为本次发布之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前。
  六、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泌阳县丰和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鹏飞
  联系电话: 15359855121                 联系邮箱:369546021@qq.com
  环评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燕飞
  联系电话:0371-66687628     联系邮箱:yfwang_21@163.com
  泌阳县丰和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7日

上一篇:泌阳县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下一篇:邓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董营杏山水泥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